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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十四五”节能减排明确十大重点工程

 “十四五”节能减排明确十大重点工程

国务院日前印发的《“十四五”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》明确,到2025年,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3.5%,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,化学需氧量、氨氨、氮氧化物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8%、8%、10%以上、lO%上。


《方案》部署了十大重点工程,包括: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工程、园区节能环保提升工程、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、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、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程、 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、重点区域污染物减排工程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程、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程、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提升工程。其中,在园区节能环保提升工程方面,要求引导工业企业向园区集聚,推动工业园区能源系统整体优化和污染综合整治.鼓励工业企业、 园区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。以省级以上工业园区为重点,推进供热、供电、污水处理、中水回用等公共基础设施共建共享,对进水浓度异常的污水处理厂开展片区管嗣系统化整治,加强一般固体废物、危险废物集中贮存和处置,推动挥发性有机物、电镀废水及特征污染物集中治理等“绿岛”项目建设。到2025年,建成一批节能环保示范园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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